近期,江苏省住建印发了《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的通知!通知内容主要对改善住宅提出全新设计标准。包括
3、建筑高度低于60米、容积率0.8Far1.8,绿地率不小于33%;鼓励采用屋顶绿化、空中花园、墙面垂直绿化等景观效果;
5、所有停车位应预留充电基础设施,有条件可设置个性化车位;电动车车库及充电场所,应远离住宅门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报警和排烟设施;
6、室内层高不小于3.1米;有地暖、管道式新风或集中式中央空调系统的改善型住宅,层高不小于3.15米;
7、入户门应采用子母门,门洞不小于2.3m、宽不小于1.2m;设置独立入户玄关,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0m2;
8、户型面积大于120m2 时,增设家政间、储藏间、健身空间等;大于150m2的户型,客厅可挑空设计;
9、应采用智能化设计,辐射式供暖系统,新风系统应降噪、恒湿、下送上排;配置集成化、嵌入式、智能化家电、分户式净水系统、厨余垃圾处理系统;
比如原来是2.0的容积率,现在规定改善型住宅容积率1.8,那么后面的土地要不要将容积率控制在1.8以内?如果还是坚持转2.0容积率的土地,那起点势必就不是改善!
通常项目的层高一般会控制在2.9米到3米,这样不仅能保证使用需求,又能有效控制成本,但新规中要求,层高不低于3.1米,不高于3.6米,相当于比传统设计层高提高了,必然带来成本的增加。
再比如新规要求,住区绿地率不应小于33%,集中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1m/人。而现行的规范要求,住宅小区的绿化率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