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住宅城乡建造部办公厅关于中止住宅城乡建造范畴现场专业人员一致查核发证作业的告诉》(建办人〔2018〕60号),2018年12月13日起我省中止核发《住宅和城乡建造范畴专业人员岗位培训查核合格证书》。为平稳有序地做好方针联接,依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推动住宅和城乡建造范畴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作业的告诉》(建办人函〔2019〕384号),经研讨,对《住宅和城乡建造范畴专业人员岗位培训查核合格证书》在2018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其有效期一致延伸至2019年12月31日,可在工程招投标、工程建造办理中持续运用。省厅将另行拟定详细换发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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