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m6米乐网页版 作者:米乐M6官网发布时间:2021-09-08 06:27:35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3日讯(记者 王文)近期,长沙市部分市民就“新建商品住宅公摊部分收取精装费”问题经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市长信箱、局长信箱、市民网络问政等途径进行咨询和投诉。今日,长沙市住建局就“公摊部分是否收取精装费”问题进行阐明,以回应广阔市民关心。该局表明,长沙新建全装饰商品房以套内装饰内容核算总价,以建筑面积(含公摊部分)核算出售单价,并未收取公摊部分全装饰费用。
据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依据《商品房出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则,“商品房出售能够按套(单元)计价,也能够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许建筑面积计价”。现在,依据《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演示文本),长沙市的新建商品房毛坯房出售采用以建筑面积计价,全装饰出售与毛坯房出售核算口径保持一致,也按建筑面积计价。
而在履行《关于新建商品住宅全装饰价格核算规则的告诉》(长住建发〔2018〕53号)规则时,该市的做法是:依据公示清单包含的套内装饰内容核算装饰总价(不含公摊部分装饰)除以建筑面积(预售答应面积),得出精装饰折合单价。在进行房子出售时,全装饰费用均按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折合核算出售单价,并未收取或包含公摊部分全装饰费用。
长沙市住建局提示广阔购房业主,装饰价格依据公示清单核算的公示总价或以购房业主与开发企业的合同约好为准。该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优化服务,保证长沙市房地产商场健康平稳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