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m6米乐网页版 作者:米乐M6官网发布时间:2024-03-13 13:27:36
被告在对三台某品牌空调进行安装时,已经原告确认了相应的安装位置。原告要求被告对安装造成其损失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但现原告并没有提供任何的证据,原告不存在客观损失。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本案中的空调,是从被告某电器公司购买并安装的,被告应当确保安装符合国家规范,正确安装。现原告书房外机与飘窗形成共振,发出噪音,影响了原告正常生活,被告应当免费重新安装,避免类似问题出现,并恢复外墙瓷砖。
对于原告胡某要求延长空调整机免费保修期,并要求被告某电器公司赔偿原告空调贬值费1000元的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中,空调本身并无出现质量问题,系安装不当问题导致产生噪音。原告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空调质量有问题,故法院不予支持。
1、被告某电器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对原告胡某书房空调外机免费重新安装,并对书房外墙原空调外机安装处受损瓷砖恢复原状。
就家电设备构造而言,空调是比较“另类”的家电。分体机更是如此。它将夏日的凉爽、冬日的温暖留在室内,却将震动、噪音、热流和排水等一股脑儿地排向室外,并且在室外产生“动静”。一旦安装不好就会把“动静”变为“噪音”,就有可能影响到自己或他人的生活。
当然,消费者在购买、使用空调时,不仅要在商家处挑选空调时对其进行验货,安装的时候同样也应当对空调各方面性能进行验收,避免出现商品质量问题。同时,对于购物、售后服务单等要保留好,防范于未然。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