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m6米乐网页版 作者:米乐M6官网发布时间:2024-04-02 15:01:15
在我们日常办案中,经常会遇到装修装饰合同纠纷与承揽合同纠纷交叉重合的情况,因此本文对二者进行简要区分,便于选择适当案由起诉,仅供参考。
(2)合同解除问题: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享有任意解除权,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解除行为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实务区分中,承揽合同对于承揽人没有资质要求,承揽人是否具有资质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而装修装饰合同中(此处特指建设工程类的装修合同)是要求承办人具有相应资质的,若承办人无资质或资质不符的,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对于家庭类的装修装饰合同而言,多数法院也会将其列为装修装饰合同纠纷的范畴,有的法院则会对二者进行区分,将其列入承揽合同纠纷的范畴。个人认为,依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装修装饰合同纠纷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的四级案由,其对应的标的物应当是建设工程,故家庭居室、住宅类装修合同应当归属于承揽合同纠纷。
综上,对于此类案件是选择装修装饰合同纠纷起诉还是选择承揽合同纠纷起诉,建议从案件具体情况出发,结合对应管辖法院对此类法律关系的认定,审慎选择相应案由起诉。